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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改“25条” | 推进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听听专家怎么说
2020-09-27

为贯彻落实“科改25条”中“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试点”文件精神,推进下阶段试点实施,2019年5月6日,市科委在科学会堂生物质能厅召开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研讨会,组织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参加,并邀请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等市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市府研究室、市委督察室等分管同志出席。成都西南交大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康凯宁、上海交大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刘群彦两位专家作主旨发言,并与现场与会人员充分交流互动,70余人出席会议。

 

 

 

 

一起来看专家们分享了哪些干货~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思考与试验

成都西南交大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康凯宁

 

学理篇

发达国家和地区多年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和教训证明,科技成果的完全国有化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美国1980年颁布《拜杜法》,英国1984年修订了《发明开发法》,我国台湾地区1991年李登辉当政的国民党时期出台的《科学技术基本法》,都放弃了国家对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所有权,从而使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成果得到了较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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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德国很多其他欧洲国家取消教授特权,改为《拜杜法》体系,有一些负面影响。有一个研究报告提出大学发明人对权属非常敏感,挪威在2003年取消教授特权,初创企业和专利数量都下降约50%;德国研究报告认为德国等其他欧洲国家取消教授特权以后,大学研究人员专利申请人员大幅下降。

 

在国内,国有资产化是怎么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管理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严重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它是高压线,一电就死,不死法办,成果不转化,无人负责,成果一转化有人问责,质疑很轻松,解释很困难。对职务发明人而言,股权奖励的延迟性与不确定性抑制了转化积极性。如将国有知识产权经过作价入股,变成国有股权,再通过股权奖励的方式给职务发明人,周期太漫长,不确定性太大。国有资产化无论是对于管理层面的责任来讲,还是对职务发明人来讲,都是一座大山,很难逾越。

 

康凯宁从2010年开始自学经济学,从经济学理论,提炼三个认识论,研究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第一个叫资源论。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是资源不是资产。经济学家认为能够带来收益的资源才是资产。高效院所科技成果有三大属性,不成熟、不稳定、不完整。高校科技成果就像埋在地下的矿产资源一样,少量的钻石,大量的煤矸石。企业家做科技成果转化是冒着极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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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形象比喻,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绝大部分都是青果子,谁家的青果子能卖钱呢?美国NASA七十年代末提出一个技术成熟的模型,就是讲你技术果子到你有多么成熟,9级才叫红果子,才能卖钱。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应的成熟度是1-3级。应用研究对的是4-5级,其中包括实验室验证和模拟环境验证,模拟环境验证对很多高校的科技成果来说非常难,做模拟环境得花多少钱,往往靠专项支撑。到了技术开发阶段,真实环境演示,那更难了,更不用说工程化、定型试验和运行评估,这只是能是在企业阶段做的事,高校做不了。据了解美国大学教授成果实现转化需要八年,平均一千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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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价值论。以一个研究新能源空轨列车的科研团队为例,虽然没有专利,但以2500万价格将其中的知识和技术卖给企业,企业投入2亿多。从这样一个案例可以看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估值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科技成果本身的估值,还有一部分是职务发明人人力资本的估值。

 

人力资本在经济学上有三大特征,一是人力资本天然归属天然的个人,即私有;二是人力资本是一种可能因为产权残缺而立即贬值的特别资产;三是人力资本自发的寻找市场,实现价值。价值论还有种子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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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就是主体论。高校院所这类非营利事业法人不可能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是要挣钱的,是把知识和人才变成钱,企业家、投资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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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科技成果转化混合所有制,就是三个改变:

 

一是权属从纯粹的国有变成国家、个人混合所有。

 

二是先转化后确权,确的是股权;改变成先确权后转化,先确的是知识产权。

 

三是把奖励权变成专利权。

 

实践篇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 (川委发【2015】21号),以明确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制度; 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试点,明确科技人员与所属单位是科技成果权属的共同所有人。

 

“西南交大九条”(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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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在西南交大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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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凯宁还表示,分割确权后存在两大难题:中试、中介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的上海探索:

基于事中产权激励的分析

上海交大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刘群彦

 

上海成果转化的体系建设

 

政策跟进:上海关于职务成果所有权探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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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行动:逐步完善成果转化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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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突出:形成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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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模式:成果所有权赋予的直接或间接实践

 

在成果赋予的直接或间接实践上,总结下来有九种模式。上海交大及其他在沪高校目前有近30个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和10余个完成人实施的探索案例,科技成果案值、价值接近2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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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产权激励的特征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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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产权激励试点的必要性

 
 

刘群彦还对上海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探索以及进一步优化成果转化的环境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和意见。

 

期待上海“科改25条”中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加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