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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0-09-27

一、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项目类别说明 

 

   201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探索类项目。 

 

(1)面上项目:申报领域不限。 

 

(2)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合成生物新技术;3)微纳技术前沿基础;4)分子生物学检测新技术;5)脑机制启发的新算法。 

 

  探索类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探索类项目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3、申请者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限项说明: 

   

(1)面上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探索类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9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4)申请人作为项目责任人只能申报一项; 

   

(5)我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为2项;探索类项目的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5、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6、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限额:择优推荐,我单位本年度申报总数为2项;探索类项目的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2、网上填报: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00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院内遴选材料提交:

书面申请材料(仅提交可行性方案,附件可暂时不打印)1式3份1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张江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另请申请人准备录好的5min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1)个人背景及以往科研工作情况;

2)申报课题意义及研究工作思路。1月7日前发至邮箱xir@fudanzhangjiang.cn收到材料后将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接收。

 

4、正式申报材料提交:

网上提交后,于1月10日上午9:00前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签字并开具用印单后送至张江研究院项目管理中心。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